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城区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冬季污水温度为20℃,夏季污水温度为25℃,是极佳的供热热源和制冷冷源。现有厂区采暖系统为燃煤锅炉及散热器系统,为了充分利用厂区污水的优质的低品位热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将现有厂区采暖系统改造为污水源热泵采暖系统,末端为风机盘管和散热器,冬天制热,夏天制冷。
2.2招标范围:
厂区污水源热泵采暖系统的设备、管道、控制系统及附件的采购安装。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1原厂区锅炉房及综合楼原有采暖系统拆除,锅炉房改造为热泵机房。
2.2.2热泵机房内热泵机组,污水换热器、循环泵,取水泵、补水泵及附属设备、管道、设备基础的采购安装。
2.2.3取水管线施工,包括管线土方,管道安装、附属构筑物(阀门井等)等。
2.2.4电气外线、机房低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
2.2.5综合楼风机盘管系统的采购安装,部分散热器系统的改造。
3计划总投资:130万。
4工程类型:采购及安装
5工程建设地点为:乾安县污水处理厂;
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26日,施工周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三项以上。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的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9_月_13日至2011年09月_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_11时,下午_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市工程施工企业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英杰
电话:139043881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春生;电话:043185542581
传真:043185542581
地址:硅谷大街3355号13号楼301室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