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锅炉招标采购公告(1)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锅炉项目采购公告KSCG(XJ)(2011)114号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询价单编号:2010114
2、采购项目名称:锅炉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教育学院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
锅炉1台,规格及要求:单位现有供暖面积约24000平方米。锅炉主体和附属设备表见附件下载或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项目交货期为15天)
6、投标总报价中应包括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见锅炉主机及附件表)、锅检费、运费、税金等(不含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
7、供货单位所投锅炉及其附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压力容器设备标准,提供有关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投标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行业相关证书,主要资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锅炉、压力容器、锅炉控制柜、金属结构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级别:A2);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1级);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质量保证确认证书;7)计量保证确认证书。
8、报价时必须按厂家产地、品牌型号、单价、总价及交货期制作报价单,密封报价中含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授权书(锅炉制造商除外)、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彩图资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销售业绩等相关资料。投标文件一式两份,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中标公司需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10、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5%,余款5%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1、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
12、供应商资格: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
13、项目联系人:依力哈木·尼加提
电话:13999084221
14、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9月16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报价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15、开标地点:喀什市人民东路352号新疆国税喀什培训中心(原东湖宾馆)三楼会议室(投标公司派人参加)
16、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地区财政局二楼(喀什市解放北路92号)
17、联系人:王怀德、杨红、努力曼姑
电话:0998-2598200、2598201
传真电话:0998-259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