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燃气蒸汽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设备及服务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E20110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4T/H三回程湿背式燃气蒸汽锅炉2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五、采购项目预算:预算人民币150万。
六、合格投标方资格:
1、投标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方应是中国境内设备厂商或是设备厂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设备厂商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应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非试制品;
4、投标方应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安装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规定从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
七、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自2011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9月8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4楼政府采购分中心(1)
3、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方前来认购投标文件;但该投标方如在规定时间内逾期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八、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1、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方,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凭网上打印的“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本中心现场登记购买采购文件。
2、投标方若未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申请”要求进行注登记,则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申请”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到中心现场进行登记,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时间之前到达招投标中心账户内(以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为准)。如有不详事宜请与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80-3820792,联系人:汪会计)。
开户银行:舟山市普陀区建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706135053001434
账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方应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招投标中心5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招投标中心5楼开标(1)室开标,投标方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本次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3823025、3821292
联系人:康先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招投标中心
邮编:3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