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延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延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9)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设计规模按近期2015年确定为10万吨/天,不包括与之配套的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包括粗格栅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初沉池、初沉池配水井、A2/O反应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回流污泥泵房、紫外线消毒渠、污泥处理间、污泥贮池、鼓风机房、干泥棚、锅炉等;辅助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与采暖系统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
2.1招标范围: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3建设地点:延吉市区东部,溪洞火车站南侧,布尔哈通河下游北岸,延吉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程预留地。
2.4设计完成时间:共30天(其中:勘察和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20天)
2.5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1YZYGC418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须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_11:30时,下午_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省政务大厅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10:00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10:00时,开标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10:00时。
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
联系人:洪文笔
电话:18943332850,0433-2599063
传真:0433-2599063
招标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电话:0431-88906266
传真:0431-88906266
联系人:孙宏伟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号:61010155260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