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区域集中供热热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珲春市河南新区区域集中供热热源工程施工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2009】3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债、自筹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32.5%,自筹资金7.5%,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1招标内容:锅炉房、烟囱、引风机房、脱硫制备间、综合泵房、排污降温池、门卫、厂区平面等工程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照明等组成。
2.1.2项目规模:锅炉房面积2594平方米,附属及其它面积2080平方米,排污降温池一座,消防水池1座,100米烟囱一座。
2.1.3招标范围:热源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已全部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河南新区东南部,东关南路西侧
2.3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工
期31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11年8月26日-2011年9月1日的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发售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企业还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不包括图纸),标书售出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16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
邮编:133300
联系人:许涛
电话:13904472391
传真:0433-76113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副54号
邮编:130051
联系人:徐一凤、赵呈天
电话:0431-88906266
传真:0431-8890626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10155260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