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关于舟山医院锅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受舟山医院委托,就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SZTB2011-GLZB-10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油汽两用锅炉2套(包括锅炉本体、锅炉辅机、安装等,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制造厂商具有国家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证书。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代理商及制造厂商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2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 09:20
六、投标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2楼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1年8月31日 09:20
八、开标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2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8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单独交纳或预交。
2、单独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舟山市会计核算中心帐户(不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2楼收费窗口换取收据。
3、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按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预交制度(试行)》规定执行。
4、收款单位名称:舟山市市级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舟山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206022429000014270。
本项目已按规定于2011年8月16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人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采购文件须到集中采购机构现场登记领取,本中心不负责邮寄采购文件。
2、第一次参加舟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登陆http://www.zsztb.gov.cn按照《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供应商注册办法》程序进行免费注册备案,同时以书面形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与本中心,未通过备案的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注册事项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80-2280953)
3、采购文件电子版可登录舟山市招标投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
4、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0580-2280952
传真:0580-228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