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燃气模块化立式蒸汽锅炉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如皋市人民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燃气模块化立式蒸汽锅炉系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概况
(1)项目地点:如皋市宁海路278号。
(2)项目规模:燃气模块化立式蒸汽锅炉2台,额定蒸发量3000KG/H.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如为制造商直接投标:
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提供“A”级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装整机进口锅炉品牌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美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B”级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如为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安装及维修服务资质或有与其长期合作的江浙沪地区安装及维修单位(具备相应等级的锅炉安装资质)。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同类产品(与本次报名品牌相同的立式锅炉)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有锅炉及配套设备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国内生产厂商为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的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国外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美元;生产厂商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1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的独立法人资质的实体,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国内注册资金必须达1000万及以上,国外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美元;
4、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以经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只需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本工程不接受公证件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17日09:00至17:00时(工作时间)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解放路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