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已由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投(2011)16号文《关于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施工分厂内部分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施工和厂外部分供热改造工程施工。厂内部分主要对浙能兰溪发电厂的#1-#4机组主厂房再热冷段蒸汽管道进行一次性改造,铺设#1-#4机组至锅炉煤仓间17米层供热集汽集箱的管道,以满足远期400t/h的供热能力;厂外部分主要建设浙能兰溪发电厂至兰溪经济开发区(江南片)和浙江快活林食品有限公司的供热管廊,本期一次性完成2根DN400mm(部分地段为DN500mm)蒸汽管道热网管廊和相关设施的土建工作,敷设完成1根DN400mm(部分地段为DN500mm)蒸汽管,总长度约12公里。厂内、外部分的分界点为锅炉煤仓间17米层供热集汽集箱(两个)出口接管第一道焊口。
本招标项目为联合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两个合同包(合同包一为厂内部分施工,合同包二为厂外部分施工),中标人与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厂内部分施工合同,与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签订厂外部分施工合同。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自200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一个125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或一个600MW机组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2.4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一个125MW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或一个600MW机组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2.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企业出具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安全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人员人数按两人及以上配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从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5、标书出售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7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招标人将派人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受理招标文件出售事宜,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6、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C座
联系人:包伟龙、汪邦慧
电话:0571-85279775、85278276
传真:0571-85068331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华浙广场支行
帐号:331066090018170046696
招标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