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燃气蒸汽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燃气蒸汽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内容:驻政采招【2011】87号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
付款方式: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及遵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谈判: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3、锅炉制造商具备质量体系认证、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锅炉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4、经销商或代理商则要有锅炉制造企业的书面授权书并能够提供原厂商资质证件(质量体系认证、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锅炉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具备锅炉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锅炉)仅限于一家单位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1年8月1至8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308房间(文明路北段1388号);联系电话:0396-2609258。
3.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现金)于谈判开始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8房间。
四、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8月10日上午9:30分前,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309房间。
五、谈判开始时间、地点:2011年8月10日上午9:30分整,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
六、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查勘(驻马店市财政局东家属院内)
七、采购方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03967699
八、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0396—2609225
九、监督单位:
驻马店市财政局 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日
附件:
卧式燃气蒸气锅炉一台要求如下:
1.锅炉主体规格型号与参数:
型号:WNS4-1.25-YQ(1台)
适用燃料:天然气
蒸发量:4T\h
额定工作压力:≥1.25Mpa
额定蒸气温度:194
排烟温度:180
额定耗气量:最大326Nm3/h
额定进水温度:20
燃烧方式:微正压燃烧
综合设计热效率≥96.5%(需提供省级以上检测中心鉴定文件)。
结构形式:三回程全湿背式,全波纹炉胆,螺纹烟管。外包装为亚光不锈钢。
使用寿命:15年。
2.燃气燃烧机选用欧科、威索、扎克品牌燃烧机。
功率范围:580KW-4100KW
耗电量:≤ 5KW\h
噪音: ≤74分贝
3.全自动软水器:处理量10T/h。
4.软水箱:容量:15T.材质:S304不锈钢
5.水泵:多及式离心泵(2台一用一备)。
6.控制系统:全自动电脑控制,触摸屏+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全中文图形显示
保护功能:故障报警及保护,熄火报警保护 ,缺水报警保护
泄露报警保护,燃气压力报警保护, 超温报警保护
断电保护。
7.节能器:按锅炉标准配置。材质:不锈钢
8. 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原有燃煤锅炉位置安装(燃煤锅炉由招标人自行拆除)与原有压力容器管道连接。投标人可以到安装现场实地了解。
9. 验收:1.设备安装前需由招标方按照招标方案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有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产品报关手续,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2.安装完毕后,需通过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验收通过,交付时需提供锅炉主机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锅炉操作、保养说明书配套设备的合格证及所用产品配件清单。
10.施工时间:中标后50天内完成。
11.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招标方人员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方法。锅体质保2年,辅机质保1年。故障响应2小时,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终身维护按国家规定。
12.付款方式: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方收取供方质量保证金(中标价的5%),剩余款一次性付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供方。
13.投标人报价时要求分项报价,并注明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及锅炉主体重量。
14.天然气由采购方负责接入锅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