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泊头市运河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泊头市余庄村
建筑面积 3182.13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10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慧 联系方式 0317-831372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1-07-2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1-08-03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7-28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08-03 17:30:00
地区 泊头市 文件发售时间 2011-7-28至2011-8-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1-44
1、泊头市运河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运河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182.13平方米,内部一层,局部三层。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余庄村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12月31日,工期125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总投资:431万元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3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2 时至5 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资质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招标人: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连国 联系电话:0317-8308607
代理单位: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137317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