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张家口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第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HBGD-2011-JC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核批准,以国函[201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张家口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张家口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航站楼工程位于张家口桥东区姚家庄附近,主要是锅炉房工艺工程设计(包含设备及管道)以及2台卧式,供热功率为1.05MW,工作压力:0.7MPA的燃气热水锅炉的采购及安装。
2.2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前完工。
2.3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厂家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且具有国家ISO9001-2000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1年7月26日至2011年8月1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国家ISO9001-2000认证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厂家授权代理商除持有厂家以上证件外,还应持有厂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到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二路通泰写字楼南楼8层(083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高新区纬2路通泰写字楼南楼8层会议室(0840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张家口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通泰写字楼北楼13层
电话:0313-4198148
传真:0313-4198839
联系人:谷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FA
电话:13785301978
传真:0313-4198097
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