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吉林师范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任务书编号:BM20110204)。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吉林师范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773-1141GNJL11366/2-5
一标段:供暖锅炉上煤机、出渣机设备改造工程
二标段:取暖锅炉及设备的维修改造工程
三标段:鼓、引风机更换电缆及变频器安装工程
四标段:室内及楼内地沟供暖管道改造工程
工程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一标段:38.5万元;二标段:59.8万元;三标段:28万元;四标段:45.8万元;合计人民币172.1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合同签订后50日内,四标段为合同签订后50日内(第三、四教学楼室内管线更换及第三学生食堂供热改造项目,需要在8月23日之前完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合格的投标人:一标段:锅炉制造B级企业和锅炉安装二级企业,并有本设备生产能力企业。二标段:锅炉制造B级企业和锅炉安装二级企业,并有本设备生产能力企业。三标段:锅炉制造B级企业和锅炉安装二级企业,并有本设备生产能力企业。四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上资质的企业。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贵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从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六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金额为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日13:0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六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2011年8月2日13:00时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吉林师范大学
联系人:卢有志老师
电话:0434-32944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王大利
联系电话:13304329506
传真: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