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镫口供水(一期)锅炉设备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黄河镫口供水(一期)工程锅炉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黄河镫口供水(一期)工程锅炉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YS-CG-1117-DKGS14
1、招标条件
黄河镫口供水(一期)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内发改农字【2008】1820号),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镫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及银行贷款,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镫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工程的锅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4吨热水采暖锅炉2台及其配套辅机设备。包括原有锅炉拆除;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制造、防腐、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办证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不接受经销商及联合体投标;
3、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5天交付全部货物,全部货物交付后25天内安装完成,并达到使用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区(原林学院)北门东侧内蒙古农业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办公楼216室购买标书。
(2)报名和购买标书时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应资格要求证书的副本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通知、补遗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原公园南路)108号颐元岛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市大学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区北门东侧内蒙古农业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办公楼216、217室
联系人:高源、李慧敏(财务)
电话:0471-2284515
传真:0471-2284379
邮箱:nmgy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