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能源杭锦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字【2008】2611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杭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六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四台(包含四台)四个电厂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10、特种设备(阀门、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补偿器)必须提供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
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国产设备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必须是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且代理商自身资质条件必须满足本公告的各项要求。
14、其中低压干式变压器,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2000万元以上,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标的物型号、参数相同或相似的型式试验报告。
15、其中低压柜,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在35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投标人的开关柜的平均年度销售额须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有效当局出具的对应于本次招标低压开关拒型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或3C认证书、国家认可试验单位出具认证捡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16、其中电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有效当局签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捡验验报告和3C认证书。投标时应提供招标型号的电缆型式检验报告的查询网址,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限定的?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会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7、其中电缆桥架,除具备以上资质外,(1)、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标的物型号、参数相同或相似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由用户签署投标人已给四个300MW及以上电厂工程的供货,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证明应由用户签署,并包括时间(应标明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和营业额应满足以下要求: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4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书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公告时间:
2、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11年7月15日---2011年7月21日(节假日除外)。
3、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
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8月8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1年8月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酒店2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电汇)。
八、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商务联系人:苗青、王晶晶
电话:0471-3603667、3603626
技术联系人:贾宝鹏、王平
电话:0477-6911116
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低压MCC柜、低压PC柜 344面 2011.9.15 1:8:1 2000
2 低压干式变压器 24台 2011.9.15 1:8:1 1500
3 电厂视频监视系统 1套 2011.10.15 1:8:1 1000
4 电缆桥架 2套(台) 2011.8.30 1:8:1 1800
5 锅炉飞灰含碳量在线检测装置 2套 2011.11.15 1:8:1 1000
6 110KV电缆及终端头、6KV动力电缆、380V动力电缆 2011.8.30-2011.11.15 1:8:1 2000
7 热工控制电缆、通信电缆 2011.8.30-2011.11.15 1:8:1 2000
8 电气控制电缆 2011.8.30-2011.11.15 1:8:1 1800
注: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