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机组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树脂设备招标采购公
1.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凡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2×330MW机组热电联产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树脂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应是制造企业,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注册资金(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造企业 代理商
1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树脂 1000 100 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四个项目及以上成功运行并超过三年,已证明安全可靠,或能提供引进成熟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的产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是销售合同复印件(含订货明细)或用户反馈证明(含联系方式)
4.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二楼能源化工招标中心持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提供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和联系方式)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2本次招标文件可通过网上购买。
7.标的物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标书售出后不退):
序号标段标的名称招标文件价格
(人民币元)保证金(人民币元)
1一标段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树脂50020000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人: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亚楠
电话:0951-4912556
传真:0951-4915574
邮箱:tynhzb@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4号
邮编:750001
开户行:银川市工行西城支行
账号:290200210920005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