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TJJ2011-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关于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预审查意见》(沈铁计函【2011】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本次工程施工地点在锦州。工程范围:新建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新设2台100吨高温热水锅炉(远期4台)。锅炉房房屋建筑面积8182 平方米,钢结构跨度21m;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烟囱高度70m;建换热站11个,其中:新建4个,利用既有锅炉房改造建7个;给排水纳入既有网。外电接入由地方相关部门设计和完成。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1年8月11日开工,工期80天。
2.3招标范围
沈阳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文件范围内即新建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房建工程,锅炉房房屋建筑面积8182 平方米,钢结构跨度21m,烟囱高度70m;新设2台100吨锅炉及锅炉辅机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2.4 标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设1个施工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
监理标段要求施工监理投标人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独立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7月18日至 2011年 7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或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1年 8月9日8时 30分至2011 年8月9日 9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8月9日 9时 00分,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 编:121000
联系人:李响
电 话:0416-2554842
传 真:0416-2559523
开户银行:建行锦州铁路支行
账 号:2100167070105250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