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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电厂脱硝工程空气预热器设计等项目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7-08 17:51
浏览次数: 7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详细说明
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空气预热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空气预热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空气预热器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04年中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主体工程于2004年6月3日正式开工。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10日和17日建成投产。
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需增建脱硝装置。安装SCR脱硝装置后,空预器需要配套改造。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脱硝工程计划在各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其中3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计划于2012年1月(暂定)建成投运,4号机组脱硝改造计划于2012年12月(暂定)建成投运。本脱硝系统采用EP+C建设模式,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80%,还原剂采用液氨方案。本标为3、4号机组脱硝工程空预器配套采购招标,空预器改造工作要求在相应机组检修停炉期间完成。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空预器总体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设备拆除指导、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4)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有为国内电厂6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600MW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锅炉配套空预器设备/单独空预器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这些设备已正常投运且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性能验收合格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发售方式:派员领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8620)37652392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7月8日上午9点00分至2011年7月14日下午16点3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某包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gmgszq@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同时邮寄1份报名资料副本至招标人联系人(李卓电话:07567718787)。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1年7月14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编:510080
电话:(8620)87768198-638/639/662
传真:(8620)87673286
联系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王蓉莉(gmgitc-lily@foxmail.com)、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
(2)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曹小玉(投标保证金收取)、吴家敏(招标文件发售)
电话:(8620)37652392
传真:(86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邮编:519050
商务联系人:李卓0756-7718787
技术联系人:陈泽华0756-7718793
7、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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