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锅炉土建工程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锅炉土建工程及安装。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锅炉土建工程及安装
项目编号:NZC2011-B99-2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1529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锅炉土建工程及锅炉安装,预算为168.341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二)锅炉安装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一)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zfcg.gov.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即日起至2011年7月13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异地企业也可将以上材料传真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10:00时
(二)开标地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乌日图
电话:(0471)6946567
传真:(0471)6946223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邮编:010055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联系人:潘贵国
电话:139471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