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沙岛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宾馆工程招标通告
青海湖沙岛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宾馆工程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7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以青湖管阅【2011】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湖沙岛景区;
2.2建设内容:一标段为沙岛游客服务中心、锅炉房、水泵房及总图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2602.48平方米;二标段为沙岛宾馆工程施工,建筑面积3481.3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
2.4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较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的复印件;近二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联 系 人:叶婧、毛启梅
电 话:0971-6118368、6128259
传 真:0971-6118368
邮 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行号:313851000018
帐号:40006994580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