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49.5MW风电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补充)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49.5MW风电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招标编号招标内容单位数量备注
1CHDT313/11-SG-0101塔筒、风机安装施工B标段
2CHDT313/11-SG-0102升压站土建及设备和箱变安装、风电场集电线路施工C标段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施工B标段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管理经验。
1.4、具有独立完成大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工程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酷暑地区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
1.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8、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500万元。
2、施工C标段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建设专业承包三级,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管理经验。
2.4、具有独立完成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酷暑地区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
2.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8、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500万元。
2.9接受联合体投标。
2、时间:2011年06月29日--2011年07月05日17:00之前。
八、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招标设备实施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用户的联系方式,所有业绩均应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满足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的相关资料。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1年07月05日17:00之前。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fjiang0229@sina.com;wangyu@chdt.com.cn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九、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后,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并缴纳标书费,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市火石泉
邮编:839001
联系人:方疆
电话:0902-2372355
传真:0902-2372355
邮箱:fjiang0229@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
邮编:100031
联系人:汪予
电话:010-83565826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wangyu@chd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