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机管局太阳能热水器-燃油燃汽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闵行区机管事务管理局太阳能热水器—燃油燃汽锅炉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1年6月27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现更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091
(2)项目名称:闵行区机管局太阳能热水器-燃油燃汽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太阳能热水器-燃油燃汽锅炉节能改造
(4)预算资金:75.73万元(其中热水器51.79万元,锅炉23.94万元)
二、投标资格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5)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提供锅炉制造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中相关证明的页面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2)报名地点: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3)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沪闵路6258号
联 系 人:张少锋
联系电话:24033160
传 真:6412064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中路382弄1号707室
联 系 人:石慧华
联系电话:63293550-803
传 真:63214024/63295849-820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 系 人:张倩
联系电话:64985000-6067
传 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
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54151111转4223、4221,13162813086”。
投标人(或报价单位)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