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西省寻乌县晨光中心校等单位锅炉项目xwzfcg(2011)072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寻乌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寻乌县晨光中心校等单位的委托,现就锅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wzfcg(2011)072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锅炉、蒸饭柜、水箱等。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项目的质量,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供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D级及上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本地区的E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需提供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验证的热管锅炉总图。(提供原件)
(五)、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1年7月1日上午12: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告号和供应商名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
地址:寻乌县国土大楼9楼。
(六)、报价要求:供应商可以选择品目进行报价,分别确定中标人。由负责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费用的收取:成交供应商必须交纳代理费每个品目200元整。
(八)、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九)、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供应商发票复印件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0797-2831548。
附:《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可另附
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