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集中供热B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热电厂锡林浩特新区集中供热(项目名称)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投字[2010]1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
建设规模:2×116MW热水锅炉
计划工期:110天
招标范围:锡林浩特市新区集中供热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级供热管网、热力站及相应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
B标段建筑工程范围:
1、2号锅炉房及锅炉基础等建筑工程,钢煤斗制作安装,炉后烟道支架。
2、上煤楼5#柱-8#柱建筑工程。
3、材料库及棚库、辅机冷却塔、地中衡、小汽车库、铲车库建筑工程。
4、化学水给水水泵房、循环水泵房、辅机冷却水系统、燃油泵房建筑装修工程。
5、全厂防雷接地网。
6、1#炉及2#炉除尘器室。
7、2号炉紧身封闭墙板安装
8、厂区道路、综合楼、大门、厂区照明。
上述建筑工程包括各建(构)筑物建筑、装修、围护结构及封闭、水暖电照、通风、消防(室内)、屋盖、屋面系统、设备基础、室内沟道等。
安装工程范围:
1、2号锅炉本体及其辅机、热力系统、烟风系统、燃烧系统、锅炉出渣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
2、2号机组除尘器及其电气、控制系统。
3、2号机组气力除灰系统是设备及其电气、控制系统。(含气力除灰系统至灰库管道安装)。
4、化学水给水泵房、循环泵房、辅机冷却水系统、燃油泵房设备、管道系统安装工程及其电气、控制系统。
5、冷却塔设备,电气、热控。
6、全厂防雷接地网
7、2号炉砌筑保温、管道保温油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准入国内建筑市场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两套资格审查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外进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企业)原件与复印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内建工【2007】261号招标文件)原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格式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原件。
9、获奖情况,指获得国家、省部级的重要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予以确认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附件2)原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格式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原件、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备查。(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2011年7月4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楼)
3、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5日(北京时间10:00-12:00)
4、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注:过期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出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5日(北京时间10:00-16:0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楼
邮政编码:010080
联系电话:0471-3603667
联系人:李莎
七、开标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4、区外建筑业企业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下载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和外进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
九、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商务标书联系人:李润平、李莎
联系电话:0471-3603882;3603667
技术标书联系人:焦振胜
联系电话:13604798579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万剑敏、张勇英
联系电话:0471-3603661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