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锅炉  天津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2005年  节能降耗 

天津4台余热锅炉电厂煤改气搬迁工程勘察工程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6-23 13:25
浏览次数: 4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详细说明

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勘察[2011]0612(延1) 延期原因: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2日发布,到截止时间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不满足3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陈塘庄热电厂煤改气搬迁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能源[2011] 38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48458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2套900兆瓦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供热机组及各配套系统与设备,投资估算约64.8458亿元。工艺系统包括4台“F”级燃机、4台燃气轮发电机、4台余热锅炉、2台供热蒸汽轮机和2台蒸汽轮发电机及各配套系统与设备。工程投产后可供热2400万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小孙庄西北,津晋高速公路、西南环铁路、大沽排污河以南,津汕高速公路以东现青泊洼农场内。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小孙庄西北,津晋高速公路、西南环铁路、大沽排污河以南,津汕高速公路以东现青泊洼农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名称:陈塘庄热电厂煤改气搬迁工程勘察。陈塘庄热电厂煤改气搬迁工程建设2套900兆瓦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供热机组及各配套系统与设备。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全部岩土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1年07月10日 至 2011年07月1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23 日 至2011 年6 月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30日至2011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 时3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庚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延水道3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华 电话:83710635
传  真: 8371063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郑素青、葛征东 电话:28258176
传  真:28258176 日期:2011 年6 月23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