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经济区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中修项目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1】6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空港经济区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中修项目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纬六路天保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及附属设备。前后拱、炉墙拆除重砌,省煤器、集箱、空气预热器、分层给煤装置、炉排检修更新以及对流管束、相关管路、阀门等附属设备更新等
2.4 工期要求:2011年07月26日 至 2011年09月0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时年检; (2)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维修2级及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5) 正项目经理1名,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安全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时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 (6) 其他要求:开标时投标人须具备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0年年检),办理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联系人张工84906622;开标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投标申请人若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或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被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蒸发量不低于20吨/小时锅炉的维修业绩或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202室),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进津备案通知书开标时须提供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23 日 至2011 年6 月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30日至2011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3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六路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2-84865626
传 真:022-848656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经济区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中修项目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1】6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空港经济区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中修项目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纬六路天保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4×29MW热水锅炉房1号锅炉及附属设备。前后拱、炉墙拆除重砌,省煤器、集箱、空气预热器、分层给煤装置、炉排检修更新以及对流管束、相关管路、阀门等附属设备更新等
2.4 工期要求:2011年07月26日 至 2011年09月0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时年检; (2)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维修2级及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5) 正项目经理1名,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安全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时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 (6) 其他要求:开标时投标人须具备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完成2010年年检),办理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联系人张工84906622;开标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投标申请人若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或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被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蒸发量不低于20吨/小时锅炉的维修业绩或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202室),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进津备案通知书开标时须提供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23 日 至2011 年6 月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30日至2011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3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六路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2-84865626
传 真:022-8486562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李扬、何昭 电话:022-58361184
传 真:022-58361184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李扬、何昭 电话:022-58361184
传 真:022-58361184
日期:2011 年6 月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90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3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8490690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3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