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1年度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校舍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说明
2、招标工程名称:2011年度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校舍维修工程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开工2011年7月20日,竣工2011年8月25日。
二、工程招标内容:2011年度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校舍维修工程,主要包括新立城小学房盖串换瓦、保温、室内维修、更换供暖管道、更换锅炉、新建厕所;新湖小学室内维修;七十四中学外墙维修、更换白钢门等。投标人对上述工程编制预算并施工,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质量。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3、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宣布无资格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不足五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
(4)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主要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28日(节假日除外)9:3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3、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每标段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和进一步的信息。
四、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2会议室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电 话:0431-84532410 传 真:0431-84532410
联系人:李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