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公告(延期)
延期原因: 一期公告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至2011年6月21日下午16:00,报名家数一家,不足三家报名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现代产业区热源厂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1】6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惠津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7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惠津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2394平方米,年供热能力约700万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河现代产业区热源厂工程,包括变电所1410平方米,为35KV,锅炉房9285平方米,干煤棚5048平方米,脱硫设备间899平方米,附属设施5752平方米,其中包括引风机室、烟道及烟筒、输煤系统、除渣系统、给水泵房及蓄水池、地磅房、空压机房、灰库、综合楼、传达室、铲车库。热水锅炉为6*58兆瓦。总建筑面积约22394平方米,供热面积约为700万平方米。中标单位负责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4 工期要求:2011年08月08日 至 2011年09月0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22 日 至2011 年6 月2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29日至2011年07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 时3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时限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惠津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裴连军(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人:杨华 电话:83710565
传 真:83710565转87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9层918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张静 电话:87631171、72、73转828
传 真:87631171、72、73转800 日期:2011 年6 月22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