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锅炉房烘干机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拟建日产500吨玉米烘干机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九台市营城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九台市营城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见施工图纸;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市营城镇;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被邀请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机构的设备制作安装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锅炉房及设备基础工程须是具备独立法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员.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人请于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九台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交齐)。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2日9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营城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张亘一
电话:13578838833
招标代理机构:九台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
联系人:侯冬梅
电话:1554353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