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供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农五师九十一团团部(托托镇)给水、供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九十一团团部(托托镇)给水工程、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已分别由师发改【2010】88、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供水工程、供热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九十一团团部(托托镇)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1100m3/d,新建300m3清水池一座,配套建设加压泵房93.75m2、加氯间52.42m2、值班室74.75m2、配电室45.18m2等附属设施。新建配水管网、配套阀门井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文件)。招标内容:招标时给水工程、值班室、加氯间、泵房、配电室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确定的建施、结施、电施、设施等工程的有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91团团部托托镇供热工程。建设规模:供热工程包含新建锅炉房建筑面积1203.33平方米,部分框架结构部分轻钢屋顶、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换热站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供热管网详见图纸。招标内容:设计图纸建施、结施、设施、电施包括的有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一标段:给水工程、供热工程施工;
二标段:给水工程加氯间、泵房的设备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农五师九十一团团部托托镇。
二、资金来源:国家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应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有供货能力并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供应商,并能提供安装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联合体投标人除携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博乐市红星158号新赛股份公司四楼农五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查、报名,持交易中心出具的通知单到博乐市洪桥以东200米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即日起~2011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2、开标地点:农五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公司四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九十一团
2、报名地点:农五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公司四楼)
联系人:邢先生、董先生、龚女士
电话:0909-2270281、13579580999、13649925599、13565776287
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创天大厦6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李楠、王春莲、陈长春
电话:0991-2670314、0909-7671549
传真:0909-767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