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六横电厂工程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浙能六横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总投资约为78.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 ,计划于2013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贷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施工监理
1、标段内容: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资格条件:2.1投标人应为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1.2投标人必须具有600MW火电机组或以上工程施工监理的经验和业绩。 2.1.3投标人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曾参与600MW火电机组或以上工程监理的资历。主要专业包括:汽机、锅炉、电气、仪控、化水、土建、水工、焊接、安全、技经、调试等。 2.1.4投标人的总监、副总监应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应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总监应具有担任过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总监理师的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监理管理协调的工作。要求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且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2.1.5投标人各专业应配1-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电气、仪控、化水、土建、水工、焊接、安全、技经、调试等。 2.1.6监理员必须取得监理员资格证书。 2.1.7投标人及总监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招标文件上述规定要求的投标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备的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2.2.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等)。 2.2.2投标人过去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工程监理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 2.2.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为执行本监理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 月 23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设计监理
1、标段内容: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设计监理;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3为履行本监理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完成一项及以上1000MW容量燃煤机组工程设计业绩,并已投产且运行良好。 2.5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2.5.1投标人的总监应具有担任过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设计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设计监理管理协调的工作。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2.5.2投标人的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相应专业主设及以上设计经验或设计监理经验。相应专业包括土建、水工、机务、电气、锅炉、仪控、化水、技经等专业,每个专业应有1~3名监理人员。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 月 23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设备监造
1、标段内容: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设备监造;
2、资格条件:2.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设备监造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近5年内,投标人应至少从事过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1000MW火电机组的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监造工作,并提供历年监造业绩; 2.3 投标人应具有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和监造工作程序且有效运转3年及以上; 2.4 投标人应与三大主机制造单位、各主要辅机制造单位、电厂、安装单位,无任何隶属关系和监造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 2.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总监)必须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有2台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工程设备监造项目经理(总监)的业绩。且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2.7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总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3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6月03日 至2011年06月10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7号位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六横镇蛟头
联 系 人:陈微 骆欢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8、 0571-85366497/ 8536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