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锅炉电梯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2×330MW机组第二批辅机锅炉电梯设备,已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2007)88号文备案同意,项目业主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锅炉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2×330MW机组辅机锅炉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
本次招标共分1包,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计量单位 数量
锅炉电梯 见招标规范书 台 2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1.1具有生产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单位、代理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经销商须有设备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资格证明;
1.3.1.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1.3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投标人近五年必须具有同类锅炉电梯20台以上的设备销售及安全运行业绩。
②锅炉电梯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厂商时,应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时,应属其经营范围,并同时具有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④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⑤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ISO9001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⑥有安全标志证明及国家强制要求的相关合格证件等证明(依据投标货物而定),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
序号 货物类别 注册资本要求 同类货物上年主营销售收入
1 锅炉电梯 生产厂家不低于500 万元;代理经销商不低于80万元 生产厂家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经销商不低于200万元
⑦对于某一个生产厂家的同一规格设备类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招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招标。
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设备和材料进行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本项目不实行网上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1.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1.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开始时间:2011年6月7日14:00时,结束时间:2011年6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9:30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址:綦江县古南镇石佛岗78号
电话:023-48670357
联系人:钟先生
传真:023-48670357
1.7.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楼
邮编:400060
电话:023-62805179、62800005
联系人:罗先生、蒲先生
传真:023-62805191
邮箱:CQNYWZ012@MTWZ.SIN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