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锅炉询价采购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办锅炉询价采购单(GYZCX-201122号)
1、本报价请于2011年5月19日下午5时前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办(高邮市海潮路47号),逾期将不予接收。
2、报价时,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栏目填全,规格、品牌及型号应填写全,单价和总价款中应包含所有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税金等费用。
3、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4、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电话:0514-84616755,
业务咨询:0514-84655818。
6、所有报价为人民币。
项目 货物 名称 要求 规格、品牌及型号(此栏应填写全) 数量 单价总价 到货时间
一 锅炉 0.2T/H燃煤、立式蒸气,锅炉工作压力:0.4MPa 1 合同签订后 日
说明: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应提供近年来不少于三份类似本行业成功案例的业务合同复印件;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该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否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填报单位(签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