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供热(四区)扩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伊宁市城市集中供热(四区)扩建二期工程经伊州发改项目【2011】49号文批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招标人: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伊宁市城市集中供热(四区)扩建二期工程
三、工程概况:一标段:铁艺围墙、煤场及渣场围墙、地坪、警卫室等土建项目。
二标段:1台70MW锅炉本体和辅机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锅炉基础、静电除尘器基础及脱硫设备基础土建。三标段:70MW锅炉配套静电除尘器一套;四标段:70MW锅炉配套脱硫装置一套;五标段:锅炉电气自控、监控一套;六标段:一至五标段的全过程监理。
四、招标内容: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及土建施工全过程监理。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一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2、二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锅炉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报告或开工告知书。(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三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产品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配套静电除尘器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报告或开工告知书,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四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证书(乙级)以上的设备制造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配套脱硫装置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通过运行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5、五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
6、六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监理师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各投标人根据所报标段须具备生产或供应本次招标内容的资质和能力。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本(标书售出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拾万元整;二标段:伍拾万元整;三、四标段:各贰拾万元整;五标段:拾万元整;六标段:叁万元整。
报名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西路85号(原农村信用社三楼)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19:00时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馨尹、张敬民
电话:0999--8039037、1599928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