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改造餐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寿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寿阳县人民法院内墙粉刷项目组织竞
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寿采竞[2011]004号
二、项目名称:锅炉房改造餐厅工程
三、采购内容
1、按图纸要求,锅炉房改造餐厅工程。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图纸向寿
阳县人民法院朱俊生领取)
2、范围包括:施工所需原料的供应、运输以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及费用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
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维修地点:寿阳县人民法院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东一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1年5月18日下午3:00
2、谈判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寿阳县财政局东一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有关本项目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将通过寿阳县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一栏公布
,请各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寿阳县政府门户网,采购中心在寿阳县政府
门户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明、张维
电话:0354-4623402
传真:0354-4623305
邮箱:sy46233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