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微压天然气、汽水两用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举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压天然气、汽水两用锅炉采购”项目的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感兴趣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压天然气、汽水两用锅炉采购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GL-JZ20110407
代理机构编号:GLTC-2011HN08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影印件。
(2)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4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2、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5日中午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天心阁西门,大古道巷口)六楼政府采购部购买或从网上下载。
3、购买或网上下载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1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
3、开标地点: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仟伍佰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1)交纳现金到银行的,代理机构收到银行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通知单回执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2)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帐号:6965815153100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邮编:410002
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
传真:0731-85177567转830
联系人:彭驰、肖珏玮、周敏
邮箱:zcb7503@126.com
采购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90731330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0479房间
联系人:吴沙
电话:0731-8866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