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如东县人民医院的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已于2011年4月19日在如东县政府招标网上进行公告。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而流标,现再次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详细资料见招标文件)。如果本次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的,即改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一、项目编号:rdrmyyzwk201103001
二、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锅炉采购与安装
四、项目内容:
SZL6-1.25-AII型蒸汽锅炉一台以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锅炉房改造及服务
五、应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设备制造商必须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锅炉设备制造商。
(2)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锅炉设备设计、生产、安装及维修的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具有制造并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
①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书;
②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资料;
③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A级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第一类压力容器D1级设计、制造许可证;
④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8001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等;
⑤近三年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业绩表;
⑥三年内与本招标标的相同的两台以上的运行证明;
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许可证的锅炉制造商;省部级以上具有法定资格的部门提供的产品鉴定合格材料和热工测试报告;
⑧三年内施工安装单位安装并正常运行两台以上同类产品的证明材料;
⑨配套设备的生产许可和资格证明。
(4)本次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也可以是设备销售代理商;如为设备销售代理商投标,则除了代理产品制造商符合以上要求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同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承担一切安装及售后责任的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应标供应商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11: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时间除外)。报名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如东县人民医院行政楼。联系人:喻建、翟建国;电话:0513-84118714、84118787
七、应标供应商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
(1)经年检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红章),并提供原件供审核。
(2)设备制造商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第一类压力容器D1级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锅炉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8001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商红章),并提供原件供审核。
(3)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除了提供上述(1)(2)条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商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审核)、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以及制造商出具的承担一切安装及售后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4)提供承诺书。承诺其所供锅炉的生产、安装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G0002-2010)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99)等标准的承诺书。
(5)提供近三年来的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安装业绩。
(6)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或已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八、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负责对递交资格审核文件的应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
⑴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对应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应标供应商有义务予以配合。考察内容和结果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⑵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要求应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应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九、如东县人民医院将根据资格预审结果,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应标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欢迎相关供应商与如东县人民医院联系报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