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新疆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CHDT287/11-ZJ-01
四、招标内容
新疆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
五、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2×350MW国产超临界抽凝式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汽轮发电机组;
2、资金来源:本工程采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3、电厂厂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山地区;
4、各系统情况:略。
5、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2年年底和2013年上半年各投运一台机组。
6、标段划分:本次三大主机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50MW(级)和/或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50MW(级)和/或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如与国外有350MW(级)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业绩的厂商进行技术合作,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出具双方的合作协议。
6、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50MW(级)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锅炉应提供国内近5年2台套以上的运行业绩,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应提供国内近5年10台套以上的运行业绩。其中汽轮机标段需具有设计、制造空冷机组的能力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新疆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证书;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
(6)在近5年内(从2006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在中国境内设计、制造350MW(级)及以上等级超临界三大主机设备投运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由投标人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证明资料;
(10)证明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时间:2011年05月5日~05月11日
九、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11年5月11日17:00
2、提交资格文件的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提交方式与份数: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新疆华电西山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三大主机××标段××单位《资格文件》”字样)方式提交,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不接受传真,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每位联系人一份(按照下面所列E-mail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米湘
联系电话:0991-4882067
传真:0991-4882073
邮箱:chdlmx@.163.com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常旭
联系电话:010-83565828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yuanchangxu@chdt.com.cn
十、发放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能收到预审通过通知或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即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书的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