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已由永发改农〔2010〕1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概况及内容
1.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
1.2建设地点: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小贝村七组
1.3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约2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0万元,现就中央投资13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
1.4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包括沼气厌氧发酵工程、贮气装置及配套设施、沼气烧锅炉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其他投资。
1.6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1.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有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沼气工程施工工程业绩;
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具有三名中级及以上国家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
2.5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进行施工备案,并经永州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9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地点: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车站路103号6楼609室,区人民法院斜对面,华轩家私城6楼)
3.3 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凭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持以下原件到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⑥三名中级以上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锅炉信息网(www.boilerinfo.ne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王氏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工业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灿其
电 话:0746-8421661 13874602155
传 真:0746-842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