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锅炉配套用除氧器设备设计、制造和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业主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锅炉配套用除氧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除氧器 除氧器出力:100t/h
除氧器工作压力:0.02MPa(g)
除氧器工作温度:104℃
补充水温度:20℃
给水箱贮水容积:35m3
除氧器采用热力除氧 设计、制造、供货 1台套
1、设备本体及配套设施、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技术资料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
2、配套备件交货时间为:以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
交货地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工地。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该标的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厂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近五年内投标人应至少成功执行过3个锅炉配套用除氧器的供货合同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书中须附上有效的用户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本次所招设备不拆包,必须由投标单位来完成。如果投标单位在本标内有不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可以进行外购,但必须是知名厂家产品。同时所有设备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台设备分项报价。
三、标书购买:
1、投标人必须在“中煤招标网”,方可购买标书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301室
3、亦可通过网上购买标书。网上购买标书流程:
(1)投标人在“中煤招标网”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免费);
(2)投标人在相应招标公告下点击“我要报名”;
(3)投标人电汇标书费至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帐户(帐号附后);
(4)投标人将汇款单的复印件传真至招标公司(如以个人名义替单位进行电汇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备注栏中写明投标人名称)或者将汇款单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打电话确认。传真件上注明所购标书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在开标会上领取。
(5)电汇的标书费由招标公司确认到帐后,投标人即可进入工作室下载标书或者招标公司短信通知各投标人下载标书。下载标书时,需在“中煤招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进入“工作室”即可下载标书。
4、购买时间:即日起-2011年4月25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四、付款方式:
1、有预付款,办理履约保函,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合格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设备货款之30%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和相关单据之日起十五天内支付卖方合同设备货款之30%作为预付款;
2、设计全部完成,主要零部件材料进入生产厂家并开始生产,经买方现场确认后付30%作为进度款;
3、买方在设备全部运输到项目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20%货款;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凭双方签字的安装调试合格验收报告和相关单据并且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卖方该批设备货款之10%;
5、合同设备货款之10%在一年质保期结束后,凭双方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相关单据支付。
五、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于2011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北京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2层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
2011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北京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2层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文件须在此前递交,届时请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买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来法、黄磊
电话:0354-7915689、0354-7915859
传真:0351-7915750、0354-7915750
招标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301室。
联系人:袁鉴、王士玉、李智颖、李飞跃
电话:010-84293593,84293595,84293594,84293585
传真:010-64287377
邮箱:yuanjian@chinacoal.com
邮编:10001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安外支行
户名: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910701548000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