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如东县人民医院的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生产、经营、安装、售后服务资格和能力的供货商按下列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详细资料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rdrmyyzwk201103001
二、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锅炉采购与安装
四、项目内容:
SZL6-1.25-AII型蒸汽锅炉一台
五、应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锅炉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锅炉设备设计、生产、安装及维修的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具有制造并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投标人必须是:①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第一类压力容器D1级设计、制造许可证;③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局颁发的锅炉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许可证的锅炉制造商;④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8001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体系认证证书、等。
(4)如为代理商投标,则除了代理产品制造商符合以上要求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同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承担一切安装及售后责任的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应标供应商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上午11: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时间除外)。报名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如东县人民医院行政楼。联系人:喻建、翟建国;电话:0513-84118714、84118787
七、应标供应商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并提供原件供审核;
(2)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第一类压力容器D1级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锅炉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并提供原件供审核;
(3)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除了提供上述(1)(2)条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商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审核)、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以及制造商出具的承担一切安装及售后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4)有所供锅炉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的《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相关规定的承诺书。
(5)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或已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八、采购人如东县人民医院负责对递交资格审核文件的应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
⑴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对应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应标供应商有义务予以配合。考察内容和结果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⑵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要求应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应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九、如东县人民医院将根据资格预审结果,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应标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欢迎相关供应商与如东县人民医院联系报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