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KNJ101059-04SG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及“南京”品牌专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中烟办 【2010】105号、国烟计【2010】2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桩基二标段
2、工程地点:建邺区兴隆大街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68.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及“南京”品牌专线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C区[20-35轴]、研发中心及锅炉房、水处理、门卫等零星单体,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的桩基工程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91120 m2;根数:1309 根;桩形:砼钻孔灌注桩,桩径600m m ;桩长:3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注册建造师证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4月18日至 2011年4月22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元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800 万元及以上的钻孔灌注桩工程;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缺一不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仍不能证明桩 型,需提供竣工图纸原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 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1、投标报价(80分):(1)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十五天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招标人不可接受的 条件,作废标处理。(2)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Y,得满分80分。(3)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Y的1%时扣 0.5分,不足部分用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评委按照优:100%;良:80%;中:60%;差:30%标准进行打分):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且能详 细说明;(1)施工总体部署及安排;(1分)(2)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2分)(3)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投入计划(2分)(4)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 施;(1分)(5)工期目标和保证措施;(2分)(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保证措施;(1分)(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表及说明;(2分)(8)施工总进 度计划及关键工序(节点)逻辑关系及配合说明;(2分)(9)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工艺特点要有针对性);(3分)(10)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质量 通病的防治措施;(1分)(11)雨季施工措施;(1分)(12)治污减排措施;(1分)(13)与其他承包人配合(包括土建、检测等单位)。(1分)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 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 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③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不到场,作资格预 审不合格处理;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 投标文件。
④投标人可以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技术研发中心及“南京”品牌专线技术改造项目桩基三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⑤本标段建筑面积共91120m2,其中联合工房61050m2,研发中心30070 m2;本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联合工房部份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4-18 8:30到 2011-4-22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608房间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4090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牛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663743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 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 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