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大米综合加工基地立筒仓、综合车间及附属建筑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110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立筒仓建筑工程
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大米综合加工基地立筒仓建筑工程包括:立筒仓12个联体,工作塔,烘前烘后仓基础,稻壳炉房,锅炉房,汽车卸粮站,粉碎车间及稻壳库,烘干塔控制室,稻壳仓基础,提升塔基础等单体建筑(不含移动设备、消防、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塔至综合加工车间钢构栈桥1座,立筒仓区域钢构栈桥,稻壳车间至综合加工车间、稻壳炉房等管道架设基础工程。
第二标段:综合车间及附属建筑工程
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大米综合加工基地综合车间及附属建筑工程包括: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大米综合加工基地,综合加工车间及生活区建设工程包括:综合加工车间,成品车间,副产品车间,稻谷车间,地中衡房,综合用房,变电所及机修间,宿舍,资材库,门卫及水泵房,综合楼等单体建筑(不含移动设备、消防、变配电设备、安防监控、计算机网络系统)。地中衡基础工程,围墙及大门、门库工程,铁路罩棚及火车值班室。
2.2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经济开发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 9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入吉手续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4月6日至2011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2000 元,第二标段:3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4 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粮米业(吉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金保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电 话:18686681745 邮编:130041 联系人:王俭 电话/传真:0431-88654774
电子邮件:8619813@163.com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3591018800006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