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级中学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高级中学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JYZC2011-3
2、项目名称:杭州高级中学锅炉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高级中学锅炉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不少于2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者由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代理商作为其代理参加应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5楼)。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投标产品介绍、产品经销资质有关证明(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代理商出具应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非本省厂家需有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证明(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
7、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14:00;
(2)开标时间:2011年4月28日14:00;
(3)投标、开标地点: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6楼会议室)。
8、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部,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71-85828639,传真:0571-8582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