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县水利局、县食品公司孝丰生猪定点屠宰场发电机、锅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安吉县水利局、县食品公司孝丰生猪定点屠宰场委托,就发电机、锅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AJXJ2011-006B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发电机
标项二:锅炉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发电机 1.0 台 3.5详见招标文件
2 锅炉 1.0 套 10.0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有相应品牌厂商的技术服务支持
(4)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6)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确保报名时到账)。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3、询价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1年4月14日 09: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七、报价时间:2011年4月14日 09:30
八、报价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近二年类似项目的案例(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经分中心和采购单位预审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当地税务、财政部门确认的2009年度至今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税费交纳凭证(证明企业正常纳税)。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人:任乐清 许敏燕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