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通化县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THXZB2011-1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通化县自来水公司的城市供水设备安装工程由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主要厂区管网、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电视监视设备、仪表设备、锅炉设备、机修、化验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安装设备清单)的安装。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银行款+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县快大茂镇三合堡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工期164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持有与本次招标货物安装企业的安装施工协议书,并要求本次招标货物的安装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厂区管网工程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通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4月6至2011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本公告第5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日2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4时,提交到通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通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通化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邮编:134100
电话:13844547959
联系人:李超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方圆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编:134100
电话:0435-5225615
传真:0435-5225615
联系人:陆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