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石台中学电蓄热锅炉询价采购函
经批准,本单位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台电蓄热锅炉。
一、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1年4月8日下午4:00前,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6、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采购货物需求:
1、2吨电蓄热开水锅炉。
2、优质名牌刷卡系统一套,并配卡片1100张。(共计12个供水龙头)
(承诺:卡片通用性好,能一卡多用,例如该卡片还能用于浴室沐浴控水刷卡器)
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三年内同类产品在安徽和周边省市学校或医院、企业等单位运用的成功案例,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图片为证。
2.锅炉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锅炉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公司报价。
4. 供应商在安徽省必须有特约维修点,或维修请求发出后10小时内能到达我校。
5.供产品检验报告。供应商应附零配件详细清单。主要配件在报价书中应当说明厂家及型号。
6.成交供应商应对用户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7.本项目报价包括设备及附件、运输、税费、安装、检验费和办证费等所有费用(我校仅负责水电到位。)
8.供应商在报价前应到用户方实际观察和测量,以用户方最终确定的安装要求进行报价。
9.锅炉三包期限不低于一年。三包期外终身成本价维修。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10.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密封送达或邮寄至“安徽省石台中学总务处”。
四、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1386681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