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燃气锅炉购置与安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燃气锅炉购置与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数量
2.1招标范围: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其它伴随服务;二标段为室内外管线安装。
2.2设备名称及数量:4T/h(1.25MPa)燃气蒸汽锅炉2台,燃烧机2台,水处理1套,智能控制器2台,烟气节能器2台等(一标段)
3、投示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具有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应包括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及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建造师应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双休日除外)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一标: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委托人本人到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肆份报名。
二标: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委托人本人到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地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肆份报名。
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4份。
4.2 外地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3投标报名企业过多时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500元;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每份 1000 元,电子文档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日报》、《河南省招标投标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大学路148号
邮 编:462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嵩山南路140号
邮 编:450003
联系人:刘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364382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