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贷款两部分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北部清湖村
建设规模:2×12MW背压式供热机组配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计划工期:初步按照2011年3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进行安排,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范围: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厂区五通一平等开工准备、地基处理、主辅生产系统、生活设施、厂前区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脱硫、脱硝)的开工准备、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等全部全过程施工监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火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监理6台12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业绩,并至少有4台机组已投产;拟服务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60岁以下,须同时持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具有近5年曾经在2台12MW及以上火电机组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文件。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该是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注册会员,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物资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10-57657978,传真:010-57657979。
1.4.2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3月22日-3月28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4.3.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0114014170010600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还应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然后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拟购包号和标书费。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通过,在国电物资商务网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国电物资商务网上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电话:010-58056997/5805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先生周先生
1.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格林大饭店(地址:辽宁沈阳北站路72号,电话号码:02422576688)。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225号
邮编:130033
传真:0433-3279992
电话:0433-3273010、13943369619
联系人:孙秋东
银行名称:
帐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
邮编:100034
电话:01-58682345(项目经理座机)
传真:010-58682324-120
邮箱:xwxia998@126.com
联系人:夏雄伟(项目经理姓名)
附件1-1:回执确认单
购买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 (全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投标单位地址 ###直辖市/(省)###市/县###区/镇###街/村###
邮政编码
招标编号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是否参加投标
网上邮寄或其他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 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标单位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5. 回执传真至:010-58056993;电话:010-58056997/6998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标书费电汇底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