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加入日期 : 2011-03-22 立刻打印 基本信息:招标编号:GDCX-SGZB11-075
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3-28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能源化工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项目名称: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GDCX-SGZB11-075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贷款两部分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工程概述
随着和龙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边缘地区的迅速扩建、棚户区改造的迅速推进以及和龙林业局向城市迁移,城市用地规模增长迅速,及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暖房子工程”决策,推动吉林省内背压供热机组的建设,解决中、小城市小锅炉效率低,供热质量差,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问题,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北部清湖村,本期建设规模为2×12MW背压式供热机组配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规划总容量为48MW,主要为和龙市市区提供采暖供热。
1.3发包方式及招标范围
1.3.1本项目发包采用项目EPC总承包的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1.3.2本项目发包程序
1.3.2.1投标单位投标,投标文件要求达到初设深度。
1.3.2.2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设计优化文件进行报价,含勘测设计费、设备及主机的催交货(三大主机、实验室设备、检修设备等生产准备用的设备及运输装载车费除外)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业主费用除外)及风险包干费。
1.3.2.3根据设计方案及报价确定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
1.3.3招标范围为入场四通一平、电厂所有生产设施、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备(三大主机、实验室设备、检修设备等生产准备用的设备及运输装载车由发包方采购)及材料采购、监造、运输、保管,土建施工、装饰,设备安装、单体调试、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质量保证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协助申办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许可证。负责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不包括的内容:生产准备、试运期间(72+24小时)在概算含量内的燃料、厂用电及其他消耗性材料费和上网电量。
设计应考虑厂区绿化、道路硬化、广播系统、消防系统、厂区管道、厂区照明、围墙及大门等。
本热电厂的设计、工艺、设备、材料等必须采用当前先进、安全、可靠、质量保证的技术和产品。承包方必须为发包方提供设计优化、功能完整、造价合理,符合国家能源政策(节能、低碳环保)的供热发电整套系统。
发包方的工作范围:包括征用及租用建设场地、三大主机采购、厂区绿化、办理开工证、委派发包方代表、生产准备、接入系统、职工培训、委托工程监理、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委托特种设备的检验及监督、委托机组性能试验、组织设计评审及消防审查、组织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入网安全性评价、消防等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及后评价,负责办理对外结算的计量装置使用许可证。负责提供试运行期间概算含量内的燃料、厂用电及其他材料费,以及除承包方工作范围外的其它一切工作。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合格人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综合甲级,有相关设计总承包经验和近10年有3项及以上同类型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的设计总承包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业绩及资质
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至少提交下述材料:
1.4.3.1投标单位的名称及组织机构,包括说明本单位的章程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1.4.3.2投标单位在近年来设计总承包工程业绩的说明。
1.4.3.3管理和执行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该是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注册会员,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物资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10-57657978,传真:010-57657979。
1.5.2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3月22日-3月28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5.3.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0114014170010600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还应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然后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拟购包号和标书费。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通过,在国电物资商务网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国电物资商务网上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标书售出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电话:010-58056997/5805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先生周先生
1.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格林大饭店(地址:辽宁沈阳北站路72号,电话号码:02422576688)。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225号
邮编:130033
传真:0433-3279992
电话:0433-3273010、13943369619
联系人:孙秋东
银行名称:
帐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
邮编:100034
电话:01-58682345(项目经理座机)
传真:010-58682324-120
邮箱:xwxia998@126.com
联系人:夏雄伟(项目经理姓名)
附件1-1:回执确认单
购买国电吉林龙华和龙2×12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回执确认单
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投标单位地址###直辖市/(省)###市/县###区/镇###街/村###
邮政编码
招标编号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是否参加投标
网上邮寄或其他
注:1.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单位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5.回执传真至:010-58056993;
电话:010-58056997/6998
投标人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