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六师红旗农场四厂湖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红旗农场四厂湖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农六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0】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六师红旗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农六师红旗农场四厂湖镇。
建设规模:3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8860米, 1台7兆瓦锅炉及供热管网2×3150米,道路2564.43米。
招标范围:35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8860米(施工及管材管件), 1台7兆瓦锅炉及供热管网2×3150米(锅炉采购及安装),道路2564.43米。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不包括管材管件主材费)土建及安装工程及道路工程的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供热管网要求具有GB2级管道安装资质(可为联合体))。
3.2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工程的管材管件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生产商应具备3年以上生产历史、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生产许可证。若为销售企业还须具有相关货物生产厂家在疆内代理销售的授权书,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3.3锅炉采购及安装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商,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可为联合体)。若为销售企业还须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厂家在疆内代理销售的授权书,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生产及供应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 3 月 1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不包括管材管件主材费)土建及安装工程,道路工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原件。
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工程的管材管件材料采购项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锅炉采购及安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设备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等。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5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在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创天大厦6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的邮寄。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六师红旗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农六师红旗农场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创天大厦6楼
邮编: 831807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徐东平 联系人:段中海
电话: 0994-6971795 电话: 0991—2670314 、8838683
传真: 0994-6971277 传真: 0991-2670314